田立坤介绍,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,涉及行政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,涵盖网络安全、知识产权、市场竞争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。比如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,为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。
此外,浙江、广东、江苏、河南、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,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治理数字化、数字技术创新、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,为制定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。
田立坤建议,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治理数字化、数字技术创新、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,整合各领域、各地域、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,完善主管部门、监管机构职责,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、周全的保障和支持,建立综合治理体系、提升综合治理能力,加快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立法。
其中,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、以信息网络为基础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、传输、存储、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,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、算力基础设施、新技术基础设施、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。
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,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,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有序共享,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;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,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,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、服务化,大力发展专业化、个性化数据服务;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,创新数据交易模式,拓宽数据交易渠道,促进数据高效流通。
做好数字产业化。重点推动集成电路、高端软件、数字安防、网络通信、智能计算、新型显示、新型元器件及材料、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,促进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,培育区块链、量子信息、柔性电子、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。
做好产业数字化。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。重点支持农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、工业、商务贸易、智慧物流、金融、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,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。
加强治理数字化。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,加快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,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,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,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。(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)
中国航天科技集团2023年计划实施60余次发射任务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(记者 李京泽)《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(2022)年》发布会18日在北京举行。蓝皮书称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2023年计划安排60余次宇航发射任务,发射200余个航天器。
根据蓝皮书,2022年全球共实施186次发射任务,发射航天器2505个,刷新历史纪录,发射航天器总质量1041.16吨,为本世纪以来最高值。
其中,美国实施87次发射,发射航天器总质量734.45吨,超过其他各国质量总和。中国实施64次发射,发射航天器总质量197.21吨,居世界第二位。俄罗斯、欧洲、印度、日本分列其后,发射次数居世界第三至第六位。
蓝皮书显示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2022年完成54次发射任务,成功率100%,其中,长征系列运载火箭53次、捷龙三号运载火箭1次,年度发射首次超过50次,发射航天器总质量193.98吨,占全国的98.4%,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实现128次连续发射成功,长征二号丁运载火箭完成15次发射,刷新单型号运载火箭年发射次数纪录。
展望2023年,蓝皮书称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2023年计划安排60余次宇航发射任务,发射200余个航天器,并计划开展一系列重大任务,主要包括载人空间站工程进入应用与发展阶段,空间站转入常态化运营模式,将完成1次货运飞船、2次载人飞船发射任务和2次返回任务;全面推进探月工程四期和行星探测工程,开展嫦娥七号、天问二号等型号研制;发射多颗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科研卫星和业务卫星;完成长征六号丙运载火箭首飞,进一步完善长征火箭型谱。
在火箭方面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捷龙三号运载火箭副总指挥惠兴晨说,2023年,捷龙三号运载火箭计划在6月、8月、9月和10月分别完成一次卫星发射任务,将未来导航等二十余颗卫星送入预定轨道,四次任务均为海上发射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